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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金牌大風

閃閃惹人愛 放大膽精彩
ELVA 蕭亞軒十全十美 第十張完美力作「鑽石糖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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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聽覺同步引領時尚新潮流
ELVA精心調配2009快樂新配方
10月9日帶領大家一起閃閃惹人愛

參加活動 免費送蕭亞軒閃閃限量商品
選男人像選糖,有些是好吃的巧克力糖,有些是養生的苦糖,有些是甩不掉的橡皮糖,有些是閃閃的鑽石糖。選女人也像選糖,有些是軟綿綿的棉花糖,有些是香味十足的牛奶糖,還有那種酸的要命卻偏偏有人愛的怪糖。你選男人、女人時,最怕遇到像哪種糖的人?快寫下你對選對象時,最怕遇到那樣的人,那種人又像哪種糖果?就有機會獲得蕭亞軒閃閃限量商品唷!

官方部落格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goldtyphoon/
活動網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goldtyphoon/article.php?pbgid=83515&entryid=589888

 
一、    活動期間:2009/10/14(二)~2009/11/01(日)
二、    活動主題:快寫下你對選對象時,最怕遇到那樣的人,那種人又像哪種糖果?就能得到ELVA蕭亞軒相關商品
三、    活動方式:串聯貼紙和引文可擇一參加,但閃亮Q&A一定要回答,才具有抽獎資格唷!
(1)    串聯貼紙(不限部落):於活動期間,在個人部落格(不限部落格平台)貼上「蕭亞軒鑽石糖」串聯貼紙,就有機會獲得「ELVA限量閃閃贈品」。《前往>>貼紙教學
(2)    活動引文(不限部落):利用部落引用機制引用本篇「『蕭亞軒鑽石糖』贈獎活動」,就有機會獲得「ELVA限量閃閃贈品」。《前往>>引用教學
(3)    閃亮Q&A:利用部落引用機制引用本篇「『快寫下你對選對象時,最怕遇到那樣的人,那種人又像哪種糖果?』,就有機會獲得「ELVA限量閃閃贈品」。《前往>>引用教學

注意!完成活動指定串聯項目後,請到『活動文章下方』回應,留下參加活動資料,始可參加抽獎活動!


參加項目:「蕭亞軒鑽石糖」贈獎活動
閃亮Q&A:
部落名稱:
部落網址:
引文網址:若參加引文者須填寫
身分證末三碼:(僅供領獎時身分核對用,請勿填寫完整身分證字號)
得獎通知信箱:
(若連結失效或文章及貼紙已刪除者,則無法參加抽獎)

四、    活動資格
1.    本活動不限新浪部落長參加。
2.    參加本活動之部落長,需留下正確且完整聯絡方式,否則視同自行放棄得獎資格。
五、    贈品項目:
1.    「ELVA簽名海報」1張/人(共10名)。
2.    「game淘卡」1張/人(價值150元,共15名)。
3.    「閃閃胸章」1個/人(共5名)。
六、    得獎公佈:
1.    得獎名單將於2009/11/05(四)公佈於本活動文章下方,並發信告知得獎者。(註:每位得獎者將收到專屬於本活動的領獎通知單,故不再於得獎者部落 留言,請參加者務必於得獎公佈日期,自行至本篇文章下方查閱得獎名單,並檢查所留之電子信箱是否有收到領獎通知單)。
2.    若於2009/11/06(五)下午五點前仍未收到「領獎通知」,請Mail至客服信箱service-tw@staff.sina.com.tw(請註明參加項目/中獎部落名稱/部落網址/Email信箱)。
3.    若未遵守活動規則及領獎程序,則將自動放棄得獎權利。

七、    領獎時間及方式(逾期未領獎者視同放棄):
1.    領獎時間:2009/11/06(五)~2009/11/27(五)上班日
上午10:00 ~ 中午12:00
下午14:00 ~ 下午17:00
(週末及國定假日不提供領取服務)
2.    領獎方式:
(1)    親自領取:請於2009/11/27(五)下午17:00前攜帶以下證件至新浪台灣櫃檯領獎(「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六樓之二」,位於八德路與光復南路口)。
◎    「領獎通知單」:請列印「領獎通知單」。(「領獎通知單」將隨「得獎通知Mail」寄送至您所登記之電子信箱。)
◎    身分證件:請攜帶「本人身分證件正本+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」(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均可,但該證件需具備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,身分證件姓名需同中獎人名稱)。
◎    若非中獎人親自領取,需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分證正本(委託領獎不受理身分證以外之證件),方可領獎。
◎    郵寄:若未能親自領取者,請2009/11/27(五)前將以下資料,寄達「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六樓之二」,並註明「蕭亞軒鑽石糖 贈獎活動」活動小組收。
◎    「領獎通知單」:請列印「領獎通知單」。
◎    身分證件影印本:請影印「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」乙份(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均可,但該證件需具備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)。
◎    回郵信封:貼有指定郵資之回郵信封,並請於回郵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(為避免冒領,若未註明電話導致無法辨識身分者,主辦單位有權不寄發獎品),新浪台灣將以掛號寄出(請務必確認郵資是否正確,若郵資不足,新浪網無法協助寄送贈品)。
◎    請於回郵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(為避免冒領,若未註明電話導致無法辨識身分者,主辦單位有權不寄發獎品)。
(2)    所有獎項款式、型號及顏色以實際送出為主,中獎者不得挑選。
(3)    依照稅法規定,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,需繳納10%機會中獎所得稅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需依稅法規定繳納20%機會中獎所得 稅),中獎人需完成繳稅程序後,方可領獎。依稅法規定,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1,000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
八、    請勿冒用他人部落或資料參加活動,若經發現,將依法處理。
九、    參加活動者須同意上列規定,新浪台灣保留修訂本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,若有任何修改或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引用網址 http://blog.sina.com.tw/goldtyphoon/trackback.php?pbgid=83515&entryid=589888

 

閃亮Q&A:『選對象時,最怕遇到那樣的人,那種人又像哪種糖果?』

最怕的,當然是遇到說話尖酸刻薄,得理不饒人的人,就像 檸檬糖 。起初的甜味,到了後來,都是雖溜溜的!

雖然滿希望遇到又甜又膩的蜜糖,elva 應該是想遇到閃亮的 鑽石糖 吧!!!

那堂果真的,真的,是閃到惹人愛阿~  希望elva又能安全的跳舞,好久沒看elva跳舞了,超期待的!!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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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ein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